女子发朋友圈“拒绝周末加班”!
吃瓜网在重庆市某教育培训公司任职。2022年8月某个周五晚上,刘女士接到公司领导电话,要求她周六加班对接客户。而刘女士认为自己之前已经和客户沟通好了,没必要再占用周末的休息时间来对接工作。她一时情绪激动,发布了一条朋友圈状态:“各位学校的合作伙伴,如果安排在周末的培训不用给我打电话了,我休息。”很快,刘女士就接到了公司领导的电话,“你下周一不用来了。”
两天后,刘女士接到公司通知,因为她在朋友圈发布的言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影响团队氛围,损害公司形象,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,因此要解除和刘女士之间的劳动合同。
刘女士则认为,周末本就是属于员工的休息时间,自己作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,且发布的内容中也不存在任何诋毁公司的语言,并未达到所谓“严重损害公司形象”的后果,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经当地劳动仲裁调解无果后,刘女士提起诉讼,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。
法院审理:
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
需支付赔偿金4.9万元